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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文程序员用switch方便,还是大量的 if...else if ...?

转知乎码邦主的一篇文章我曾经接手过一份代码,遇到过一个三十几个if else套if else的模块。心理骂骂咧咧谁他喵写的这玩意,然后开始review历史。大致情况是这样的:第一个程序员写下这段代码时,只有两个if else;后来开始逐渐加需求,先是一个、两个,随后量变引起质变,于是逻辑分支快速扩张。这个时候已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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